【慧聪丝印特印网】一、产品的种类
1.纺织机械产品按其使用性质及繁简程度分成下面四大类:
(1)单元机,又分为下列两种:
a.主机;
b.辅助机器(以下简称辅机)。
(2)联合机。
(3)通用件。
(4)仪器和仪表、装置。
二、单元机型号的编法
2.主机型号一律由类号(按工艺类别和纤维类别分)、种号(按工艺次序的单元机品种分)和顺序号三部分组成。
3.类号表示该主机属于那一类,用两个汉语拼音字母表示,如FA表示棉纺,GA表示棉织,MA表示棉染整,FB表示精毛纺,FN表示粗毛纺,HS表示腈纶抽丝设备等等。两种以上纤维共用设备的类号,采用主要用于某一种纤维的设备类号。
4.种号表示该主机的品种,用两位阿拉伯数字(00-99)表示,按工序先后排列。染整设备中,00表示气体烧毛机,08表示绳状汽蒸煮漂机,22表示布铗丝光机,31表示连续轧染机,53表示八色印花机。
5.顺序号表示该主机在同一品种内颁发型号的先后顺序,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6.主机型号根据第3、4、5条的规定,由部列出型谱,供颁发型号时选用。
7.辅机的型号由下面四部分组成:
(1)表示各种辅机类别的类号;
(2)表示辅机的固定汉语拼音字’U’;
(3)表示各种辅机的种号,也可作顺序号;
(4)表示颁发型号先后顺序号,用一位阿拉伯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