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丝印特印网】认识三:商业模式要按不同客户需求制定
在这次赴美考察中,我们与美国出版人反复讨论了数字出版的“商业模式”问题。商业模式的本质是盈利模式,外在思考涉及内容提供商与技术提供商的商业博弈,即运营权之争,包括数据库控制权、信息安全责任、初始授权的获得率;收益权之争,包括分账计划、比例和绝对值。内在思考则涉及“成本—价格—收益”模式以及“需求—服务”模式的变局,数字产品卖几次?怎么卖?此外,专业出版数字供给模式中尝试开辟的“大规模定制”的路径,更加激发出版业“成本—价格—收益”模式的反思与变革。
美国出版人心中根深蒂固的“客户中心论”思维,引导我们对于“读者中心”理念作深入地开掘,进行“需求—服务”研究。网络读者不仅有知识需求,即内容求实、求精,而且还有速度求快、支付求廉的“网络军规”诉求以及增值服务的需求。譬如,求检索便捷和知识的同题集束获取,求互动交流,求多媒体呈现,求娱乐体验。除此以外,还要对多媒体需求进行满意度分析。总之,“介质—传输”模式改变了知识产业的“供给模式”,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不断增长的“非分”需求是实现眼球积聚,进而实现规模收益和广告收益,最终实现盈利的必由之路,也是自在之途。
传统出版企业的商业模式大体上一样,各个出版主体不仅在出版的方式和运营上没有差异,而且在盈利的来源上也是相同的。但美国数字出版的实践告诉我们,在数字出版时代,由于传播载体的变化和出版技术手段的提升,不同的出版主体要根据客户需求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商业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