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丝印特印网】11月15日,商务部公布了2008年部分输欧盟纺织品监控办法(商务部2007年第91号公告)。国内广大纺织企业均对此表示极大关注,就此问题,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近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题一、商务部发布管理公告,准备在2008年对输欧盟纺织品施行监控,请您简要介绍这一措施出台的背景情况?
答:中欧双方于2005年6月签署了《中欧纺织品贸易谅解备忘录》,妥善解决了中欧纺织品贸易问题,化解了贸易摩擦。与配额时代相比,中欧备忘录项下产品的协议量获得大幅增长,2007年协议量比2004年配额量增长128%-836%。备忘录执行期内,我纺织品对欧出口稳定增长,在进口市场的份额逐步提高。2006年我纺织品对欧出口223.1亿美元,增长21.8%,我纺织品在欧盟进口市场所占份额为33%,比配额时代提高了12个百分点,其中,备忘录十类协议产品我在欧盟进口市场所占份额为23%,比配额时代提高了15个百分点。事实证明,我们用少数纺织品在数量管理下的稳定增长换取了绝大多数纺织品的自由贸易,为我整体纺织品出口换取了一个稳定、可预见的发展环境。
中欧纺织品贸易备忘录的有效期到2008年底,其中纺织品双边数量管理于2007年年底结束,欧方承诺在2008年年底前克制使用纺织品特别限制措施,即“242条款”。由于欧方的承诺是克制使用,并未彻底弃用242条款,2008年我纺织品出口仍受到该条款的影响。我纺织业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具备完整的产业链,生产效率高,产品质量好,特别是部分协议产品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备忘录为我出口企业提供了较大的发展空间,我协议产品在欧盟进口市场所占份额已提高至23%,但如果双边数量管理取消,欧盟进口商将可能大幅增加在中国的订单,我纺织品对欧出口有可能快速增长。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如欧方依据242条款或者采取其它贸易救济措施限制我纺织品出口,我整体贸易环境将受到影响,出口企业的实际利益将受到损害。
为了做好我纺织品对欧出口平稳过渡的有关工作,今年以来,商务部外贸司会同有关单位就中欧纺织品数量管理结束后的应对工作召开了一系列纺织企业、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座谈会,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从征求意见看,各方认为,目前我国已经是世界纺织服装生产和出口第一大国,也是纺织品一体化的最大受益方。中国纺织品出口额占全球纺织品贸易的四分之一。在当前形势下,出口激增引发的贸易摩擦不利于我纺织品对欧出口贸易环境的稳定,也不利于我纺织产业长远发展。绝大多数企业强烈建议2008年应采取积极措施维护产业长远利益,为企业创造一个可预见的、稳定的贸易环境,避免2005年贸易摩擦加剧导致“客户不敢下单、企业不敢接单”的困局重现。
我国是欧盟纺织品消费市场最重要的供货方,维护中欧纺织品的平稳发展,对欧盟纺织品进口商、分销商、相关产业界以及广大消费者同样重要。在今年6月举行的第22届中欧经贸混委会上,欧方表达了对维持中欧纺织品贸易平稳增长的关注。经过努力,双方再次就纺织品问题达成共识,欧方如期取消备忘录项下的数量管理,中欧双方将继续在该领域保持对话与合作,共同维护贸易的平稳发展。欧方明确提出将在2008年对从中国进口的部分协议产品实行进口监控,并希望与中方合作。在混委会共识的基础上,商务部外贸司与欧委会主管部门进行了多轮技术级对话。今年9月28日,双方就建立双边监控体系达成了一致意见:将备忘录项下的8个纺织品类别纳入双边监控体系,中欧双方将通过许可证管理共同对这8个类别纺织品施行监测,不设数量限制。为此,我们制定并公布了2007年商务部第91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