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初,湖州市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把长兴县印染行业划定为市级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区。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长兴县精心组织,严格标准,克难攻坚开展了印染行业专项整治活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印染企业环保管理得到规范,厂容厂貌得到改观,废气、废水得到有效管理,周边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土壤环境质量较整治前有所改善,污染物排放量明显减少,固体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置,企业全面实现达标排放。
市验收组听取了县政府关于长兴县印染行业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等,实地查看了夹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浙江恒鑫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新天龙印染有限公司等处的环保情况,并审核了有关档案资料。
验收组一致认为,长兴经过一年的专项整治,环保治理水平得到提高、污染物排放量得到削减、企业环保意识得到提高、印染行业得到良性发展、污染问题投诉量上访量有所下降,印染行业污染整治工作基本达到市级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区污染整治验收要求。验收结果将报市环境污染整治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公示。